栏目导航: 福建招生考试网 > 高考 > 全国高考 > 江西高考 > 文章正文
 
江西:推动“阳光高招”江西推出网络高招资讯频道
福建招考网整理自: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06-4-28 8:45:52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2006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了鼓励本市生源考生积极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使更多的本市生源考生能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经研究决定,对今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继续实行如下优惠政策:

一、本市生源考生毕业后户口迁回本市

  根据市公安局文件规定,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如果户口需迁往外省市普通高校,毕业后均可以迁回户口并回沪就业,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手续为学生在毕业前一学期内,可凭身份证及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登记,进入求职信息库,并可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服务。

二、录取时适当降分

(一)2006年对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中第一、二志愿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零志愿的外省市高校和提前批、艺术体育类高校除外),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在向外省市普通高校投档时,分别给予总分加20分、10分(第一志愿填报外省市普通高校考生加20分,第二志愿填报外省市普通高校考生加10分)并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院校决定。

(二)在上海招生的外省市普通高校如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资格线上考生不足,补填志愿后线上生源仍然不足,可分别在第一或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下降分择优录取本市生源考生(农林、石油、地质院校可不经补填志愿先降分录取),其中第一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最大可降至第二批的控制分数线,第二批外省市本科院校的降分幅度自第二批线下最大可降至规定的本批次考试科目的分数线上(具体降分幅度由外省市普通高校确定)。对于第一志愿填报外省市普通高校的考生,降分录取时不再征求其意见,直接降分投档;对第二、三、四志愿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考生进行降分投档时,须由考生本人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后,分别在规定降分段内根据学校提出的降分幅度降分投档,择优录取。第三批高职(专科)则不得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再降分录取。

三、对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

(一)凡第一志愿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高校(具体学校名单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第一志愿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非第一志愿填报而报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二)上述补贴范围只适用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集中录取阶段被录取(不包括艺、体、军事院校)的本市生源考生。

(三)补贴发放的程序

2006年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补贴经费在我委经费中支付。具体发放工作委托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发放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此文件另行制订。

四、实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制度

  凡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本市生源考生,家庭人均月收入在400元以下,均可根据上海普通高校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申请上海普通高校生源地贷款并向市教委学生处申请享受相应的政府贴息。贷款额度与贴息标准均参照上海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2009学年度可以开展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2007年我国独立学院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7年我国民办大学本地生源比例情况(本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院排行榜
·2008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学排行榜
·2008中国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强
·2008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强
·2008中国民办大学专科专业学费排行榜
·2008中国一流大学名单排行
·北京民办高校名单
·2008年新设置高校名单
·中国大学50强排行榜
·上海市列入985工程及211工程的院校名单
·各省高招办联系方式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
·教育部2007年认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
·2007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独立院校名单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不同意设置的高等学
·2007年度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设置的高等学校
·2007年度经教育部备案或审批同意设置的高
·2007年第二批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7年度第一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
·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名单
·各学历层次高校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样本
·福建省2007年度第一批全国高校特色专业名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501-6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401-5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301-400强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201-300强
·2008年中国最受媒体关注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8年中国大学排行榜101-200强-中国校友
·中国校友会网2008中国大学排行榜100强
·2007年度国家精品课程(本科)名单
·2008年具有小语种单独招生资格的25所院校
·59所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截止2007年共59所
·2007年具有成人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成人高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独立学
·2007中国独立学院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最受媒体关注民办大
·中国校友会网2007中国民办大学学费排行榜
·中国校友会网2007年中国民办大学排行榜10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
·截止2007年5月8日具有招生资格的专科/高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物资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教师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生情况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成果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学术资源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声誉排行
·200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综合指标排行
·具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评审权的高等学校名单
·教育部关于公布2007年普通高等教育高职高
·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7年3月15日
·厦门市被批准正式成立的民办高校名单
·中央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名单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
·部分外国语专业单独招生试点高校名单
·香港最佳大学排名公布 港大等位列三甲
·开设港、澳、台、侨学生高考补习班学校名
·开设港、澳、台、华侨学生预科班学校名单
·部分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学校
·全球MBA百强榜出炉
·2003-2007年贵州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云南省大学前4名排行
·2003-2007年新疆区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甘肃省大学前3名排行
·2003-2007年广西自治区大学前4名排行